出版社會員申請要求
- 在澳門特區政府登記而主要從事音樂出版的出版公司或機構,公司必須持有效澳門商業登記及公司章程(適用於有限公司)
- 於過去五年內擁有至少四十首已出版音樂作品的出版權
出版社會員申請需知
- 會員費用全免
- 申請及簽署轉讓契約日期有別於成為MACA會員日期,生效日以理事會通過為標準
- 若聯絡地址、銀行户口、作品目錄有任何變更,會員有義務通知MACA作資料更改
- 只要涉及公開演出或公開播放的活動,請會員提醒主辦方申請音樂公開播放牌照,即使是會員自己演繹自己創作的曲目也不例外
出版社會員申請所需資料
- 公司於澳門之商業登記副本
- 公司於澳門之商業登記副本
- 公司章程(適用於有限公司)
- 公司年度收益(適用於有限公司)
- 作品樣本(如:CD、MP3、WAVE等)
- 申請表格(需填上中文及葡文地址,以及代表人簽名與蓋上公司印章)*
- 會員作品通告(需代表人簽名及蓋上公司印章)*
- 已簽署之出版/代理出版合約副本
- CD/print music 出版証明(如CD/樂譜print music)
帶同所有資料及公司印章後在MACA簽署以下文件
- 轉讓契約
- MACA會員責任承諾書
-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
*以上表格可在網站左下角的「表格」選項下載